关于做好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第十七期结题和第十八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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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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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教〔2014〕42号
 
各学院:
为了提高大学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接触和了解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变化,我校已于2001年开始组织和实施了十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取得预期效果。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试行)》,针对第十七期立项项目已进入结题、第十八期立项项目进入中期检查阶段,经研究决定对第十七期立项项目进行结题、第十八期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
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需在2014年6月25日之前进行结题并上报如下结题材料。
1、填好项目结题表(表格进入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
2、有实物成果的要有照片或实物;
3、研究报告、科研论文(如有发表文章、申请专利等,需另提交复印件)。
以上除书面材料外需另刻成光盘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不结题者(特殊情况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之),学校将采取约束措施。希望有指导学生立项的教师要负责协助学生做好项目结题材料上报工作。对已立项但未尽到职责的指导教师,将取消下年度指导教师资格。
二、第十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第十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需在2014年6月25日之前进行中期检查并上报项目中期检查表(由教务处进入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表格),学校将根据年度中期检评情况再下拨资助经费余额(未进行中期检评的项目停拨资助经费余额)。
三、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上报
请前几期项目已结题并有指导学生在刊物上发表文章(须有学生署名)的老师将刊物复印件及其它成果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便我们进行成果汇编。
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第十七期立项项目结题、第十八期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