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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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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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福大研〔2002〕10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本次评选的优秀学位论文,主要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获得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标准及基本要求
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用中文撰写,符合下列条件:
(一)论文送审及论文答辩结果为优良以上(其中评定成绩为优秀的至少应占2/3以上);或者是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的影响因子累计达到12以上(包含12),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在“一类”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所发表的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达到5以上(包含5)。
(二)论文选题具有本学科的前沿性,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本研究领域“二类”刊物上发表(或已录用)5篇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应有3篇在本研究领域“一类”刊物上发表;或者具有省部级以上的鉴定和获奖成果(排名前三位)、发明专利(第一作者)且至少在“一类”刊物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二类”刊物上发表(或已录用)2篇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者在“一类”刊物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所有发表的论文和成果都应署名福州大学,有多个署名单位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福州大学。
发表论文刊物类别界定按《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福大研〔2012〕70号)文执行。
三、评选名额
材料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篇数1篇。
(二)硕士学位论文推荐篇数7篇。
评选根据本年度授予学位研究生人数以及学位论文的质量和研究成果,采用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
四、评选的方法与程序
评选程序详见“福州大学关于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
五、评选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评选材料
1.福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表2份;
2.参评的论文全文原件2份;
3.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2份;
4.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2份;
5.已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章、专利、成果等材料2份。(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上交)
(二)下载网址
申报表、作者简况表、导师简况表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http://yjsy.fzu.edu.cn/soft2.asp?classid=794)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贴上学院、专业、学号和姓名,统一填写《福州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简况汇总表》。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0月22日下午5点前报送材料学院教学办312办公室,评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到:liang_y_fzu@163.com
 
 
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