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或在校年限超期警示书
材料 学院第 1 号
各位同学:
经核实,你即将达到《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但仍未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所有课程以及相关论文相关环节。
处理办法:
1、请务必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中所有课程,并于2017年3月前完成答辩,如未能按期完成学业,则以退学处理。
2、可以在学习年限内申请退学。否则,在校学习年限期满后学院将报送学校作退学处理。
一旦学校作出退学决定,将按《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执行退学程序。
特此警示!
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12 月 14 日
超期名单:
学号 | 姓名 | 院系 | 院系名称 | 学生类别 | 未修读完门数 |
111821001 | 陈仲平 | 0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生) | 4 |
111821002 | 高立华 | 0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生) | 4 |
111821005 | 李加福 | 0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生) | 4 |
111821004 | 蒋石生 | 0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生) | 49 |
111821007 | 吴东波 | 0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生) | 47 |
111821008 | 张科 | 0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生) | 4 |
111821009 | 张浙冰 | 0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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