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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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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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使我院推荐和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14〕44号)、《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推免办法。
推免名额
根据福大研[2014]46号文件规定,我院推免生12名。
推荐免试生条件
推荐为我院免试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生源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思想品德条件、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三.业务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
前六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5%以内,前六学期,一般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特殊情况若有,仅限最多1门非主要课程有补考或重修);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前六学期允许最多有1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2、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为72分以上(包含72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对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推免计划也参照本推荐条件执行。
推荐工作的程序
一、推荐工作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并于201499日(星期二)下午1730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奖项证明材料。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312室。申请材料包括:
(1)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各类获奖证书者,专利、发表的论文等提供复印件各1份,本人签字确认;
(3)本科成绩单一式两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面试名单确定
我院在推荐工作期间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名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办法确定,面试人数比例为推荐限额的140%。
3、综合面试
综合能力由学院组织面试考核,主要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外语水平等项目。
权重构成的情况是:学分绩点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是80%,综合能力成绩(注:按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是15%,德育测评成绩(注:按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是5%。即: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80%+综合能力成绩×15%+德育测评成绩×5%。
4、确定学院初选推免名单
(1)面试完毕后,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初选推免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
(2)经学院公示无疑异后,将拟推免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校研究生院。
(3)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
8:30面试
地点:材料学院实验楼402学术报告厅
 
其他说明
1、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注册报名,填写基本信息,自行选择报名志愿,网上支付报名费用。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