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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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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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使我院推荐和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福州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14〕45号)》等有关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推免办法。
接收名额
   根据福大研[2014]45号文件规定,我院接收材料物理化学推免生5名,材料学推免生10名,材料加工工程推免生5名,材料工程推免生5名,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
接收免试生条件和范围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15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 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推免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的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接收专业:材料物理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工程,或其他相近专业。
接收工作的程序
一、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报志愿。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院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可以下载并填写《福州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统一发送至liang_y_fzu@163.com。邮件命名为“2015推免生+申请专业+姓名”。
2、我院将分批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院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时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本人已签名);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复试和录取
1、复试:校内外推免生须通过我院组织的复试后方可录取。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实验动手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的科目为:材料科学基础;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20分。复试结果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及格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2、体检
本校推免生于10月20-21日在校医院体检。外校推免生可参加我校体检,或提供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精神执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查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第十一条执行。
4、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录取
复试后,由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报校研究生院审核。并将参加考核所有推免生复试的综合考核成绩和学院初步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6、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
9月29日  第一批复试  14:00面试
10月8-9日(待定)   第二批复试  面试
10月19-20日(待定)第三批复试(接收计划还有空额的专业) 面试
 
地点:材料学院实验楼402学术报告厅
 
其他事项
1、福州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学金分配情况详见《福州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学院申诉联系电话:2286653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