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项目 | 操作要领 |
11月23日前 |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上交材料工程专业实践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才可申请论文送审。 | 1.填写《福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工程)实践登记表》 2.撰写1篇不低于8000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
11月23日—24日 | 提交送审申请 | 1.在系统中填写“发表论文登记”(此步骤可以提前做) 2.在系统中填写“毕业论文登记”(此步骤可以提前做) 3.在系统中提交“送审申请” 4.提交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录用通知的原件和复印件 5.此步骤提交资格申请即可,不提交电子版论文,论文未完成者可继续论文写作; |
11月23日—24日 | 导师审核“发表论文” | |
11月25日 | 教学办审核“发表论文”和“送审申请” | |
11月26日 | 导师审核“送审申请” | |
11月27—29日 | 学位点负责人、院领导审核“送审申请” | |
11月30日 —12月2日 |
研究生院审核 | |
12月2日 | 24:00“研究生管理系统”关闭送审申请网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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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 | 1.资格审核都通过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版论文2份; 2.单独上交有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的“遵守学术行为规范声明”、“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2份; 3.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与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的电子版终稿; 4.导师审核学生提交的电子版论文。 注:导师审核学生提交的电子版论文;若认为达不到送审要求,请勿点击审核通过,此步骤不可逆 |
1.所有论文都应严格按照盲审论文的格式打印装订; 2.在导师点击审核通过前,学生可随时上传电子版论文,若论文有改动,应及时上传更新;一旦导师审核完成,学生将不能进行任何操作,因此学生和导师都必须确保最后一次上传的论文是最终稿; 3.导师的审核点击动作要在2日24:00前完成; 4.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必须确保提交的纸质论文与上传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完全一致; 5.同时上交“遵守学术行为规范声明”、“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6.研究生院及学院组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对于系统检测重合字数高于规定要求的论文,将追究导师和研究生本人责任; |
12月5日 | 研究生院公布校级盲审名单 | |
12月5日—— | 研究生院、学院外寄送审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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