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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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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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及《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大学〔2012〕7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的通知》(闽教助〔2013〕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学院根据福大学〔2013〕70 号文件规定成立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强
副主任委员:陈伟民
委员:詹红兵、林起浪、于岩、张腾、王炳喜、林枞、陈俊锋、卢杰、张延兵、肖有游、刘龙龙
二、评选对象
我院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其中,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推荐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根据福大学〔2013〕70 号文件规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推荐名额1名,每生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推荐名额5名,每生奖励2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律、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助教、助研、助管等实践活动。
(四)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同级同专业研究生人数在6人及以下的,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前50%,7人及以上的其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级同专业研究生中前40%(在计算综合成绩排名40%、50%内的人数时若出现小数,取其整数再加一人计入);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一般在50%以内,所修课程中原则上未出现成绩不合格。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课程中原则上未出现成绩不合格,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
(五)毕业与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质量高,广泛阅读国内外有相关领域前沿学术文献,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分析透彻,层次分明、思路清晰,体现较强的分析问题能力,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对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按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六)科研能力或创新实践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提出了原创性学术观点或新技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科研成果,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其中硕士国家奖学金推荐侯选人原则上应发表二类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一类期刊论文1篇以上,博士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应发表一类期刊论文2篇以上,学术论文类别按照《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办法》认定。
2.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特别突出可不受上述条件(四)限制,在本专业领域国家级重要学术竞赛中取得二等奖以上者可不受上述(四)、(六)条件限制,可申请破格参评;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凡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送审或答辩环节出现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评。

五、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于2013年10月18日上午10:00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式2份),交验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312室,不得自行更改各表格结构,表格所填内容亦不得涂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及科研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个人表现三方面简要阐述。“推荐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评审
评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会评,程序为:(1)委员审查申请材料;(2)申请人到场答辩,每人答辩时间5-10分钟;(3)由评审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决定排序。
答辩时间:2013年10月18日(星期五)14:00-16:00
答辩地点:材料学院嘉锡楼313会议室
(三)公示
在学院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经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