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材料学院与天津大学材料学院签署共建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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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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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在福州大学嘉锡楼313会议室举行天津大学材料学院与福州大学材料学院共建合作签约仪式。福州大学王健副校长,天津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刘秀国书记、何春年副院长,韩曼瑜副院长,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等部门和材料学院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福州大学材料学院院长邹志刚院士和天津大学材料学院胡文彬院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共建合作协议。福州大学材料学院党委书记倪朝兴主持签约仪式。

王健副校长代表福州大学对天津大学材料学院代表团到来表示欢迎,简要介绍了福州大学的发展情况,指出此次签约活动是福州大学与天津大学的战略合作协议的深化,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实现教育科研资源共享,探索一条共同发展的新路子。

福州大学材料学院院长邹志刚院士发表致辞,对天津大学材料学院支持福州大学材料学院事业发展表示感谢,希望能共同创造条件,将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学院的优势资源辐射到福州大学材料学院,实现双方共同发展。

天津大学材料学院院长胡文彬教授发表致辞,介绍了天津大学材料学院的基本情况,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携手发展,合作共赢。

签约仪式后,学院举行了聘任仪式。王健副校长为福州大学材料学院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讲座教授、天津大学材料学院院长胡文彬教授颁发聘书,并佩戴校徽。材料学院院长邹志刚院士为福州大学材料学院讲座教授、天津大学材料学院王德法教授,福州大学材料学院讲座教授、天津大学材料学院副院长何春年教授颁发聘书,并佩戴校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