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使我院推荐和接收推免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福大招考[2024]3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免试生名额与条件
1、推荐免试生名额
专业 |
拟推荐名额 |
拟测评人数 |
奖励名额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2 |
18 |
1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5 |
7 |
2、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纳入学业综合成绩计算的课程中不得有应修但未获得学分的课程,且成绩排名和应修课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含)35%,不得有补考或重修的课程;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含)20%,允许有1门补考或重修的课程。
(4)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76分以上(包含76分)。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以上(含480分),也可视为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生要求。
(5)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上述业务条件限制,不拘一格加以选拔,推荐程序详见下文。
二、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1、个人提出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请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奖项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312室。申请材料包括:
(1)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申请综合素质测评的证明材料,比如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参军服役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等(提供复印件各1份,本人签字确认);
(3)本科成绩单1份(统一由教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出,打印地点:图书馆/注册中心),同时提交一份该成绩单电子版(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pdf)。
2、综合测评名单确定
参加综合测评的名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遵循学校有关文件确定,具体如下:将申请人的学分绩点转化为百分制,按照排名高低确认考核人员名单。推荐限额与参加测评的人数的比例为1:1.5。
3、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占7%,其他占3%),学业综合成绩及纳入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目的截止时间为9月7日下午2时,学业综合成绩按标准分换算成百分制。即:
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90%+综合素质测评×10%。
其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科研素质测评成绩×70%+德育素质测评成绩×30%。
科研素质测评总分100分,基础分为60分,根据学生获得与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进行加分,同一赛事(论文)仅按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期刊的认定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版(试行)的通知》(福大人〔2021〕59 号)有关要求执行。
(1)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金奖排名第1加10分,排名第2加7分,排名第3加4分;银奖排名第1加8分,排名第2加5分,排名第3加2分;铜奖排名第1加6分,排名第2加3分;
(2)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仅限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一等奖排名第1加5分,排名第2加2分;二等奖排名第1加4分,排名第2加1分,三等奖排名第1加3分;
(3)省部级竞赛(仅限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大学生材料热处理知识与技能大赛、福建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福建省材料综合竞赛)一等获排名第1加3分,二等奖排名第1加2分;
(4)以第一作者发表国际顶级期刊论文1篇,加10分;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内顶级期刊、理工科“卓越期刊”论文1篇,加4分;以第一作者发表理工科“一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加2分;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
(5)科研创新成果也可包含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主要限定是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国际顶级期刊论文1篇,加5分;发表国内顶级期刊、理工科“卓越期刊”论文1篇,加2分;发表理工科“一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加1分,同时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指导老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6)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1,加5分,排名第2加2分。
科研素质测评成绩总分超过100分,所有申请人的科研素质测评成绩将进行统一折算,即:科研素质测评成绩=(申请人科研素质测评成绩/申请人科研素质测评成绩第一名学生的成绩)×100。
德育素质测评总分为100分,由学生德育测评成绩(扣除上述成果在德育测评中的加分后)和附加项之和构成。德育测评评分细则根据《福州大学本科学生德育测评加减分参考细则》执行。德育素质测评的附加项为:
(1) 参军入伍服兵役,加5分;
(2) 累积参加志愿服务12小时以上,加1分;
(3) 到国际组织实习1次以上,加2分。
德育素质测评成绩总分超过100分,所有申请人的德育素质测评成绩将进行统一折算,即:德育素质测评成绩=(申请人德育素质测评成绩/申请人德育素质测评成绩第一名学生的成绩)×100。
4、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正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需符合我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校方认定的综合类或材料类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文章1篇(不含综述)。
(2)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全国奖项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且学业综合成绩排名符合下表所示条件的本科生(数理综合班等校级实验班等比例调整),可被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免答辩资格审查,但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和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推荐。若排位已在学院推荐指标范围内,则不在预留指标。
获奖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要求
赛事名称 获奖等次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特等奖/金奖 |
35% |
35% |
25% |
一等奖/银奖 |
25% |
25% |
20% |
二等奖/铜奖 |
20% |
20% |
符合以上条件申请者的证明材料经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认为确属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5、测评完毕后,按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免初选名单;候补名单顺序直接按照综合测评成绩高低进行全院排名,其中奖励指标由候补名单从高到低确定。并在院内布告栏及院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生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福大招考[2024]3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已公布在福州大学通知文件或招生考试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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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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