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异动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异动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年级近期摸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如果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困难等级异动,异动程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年级评议、学院审核、公示后上交学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程序 | 时间 |
1 | 学生本人申请 | 3.4—3.10 |
2 | 班级评议 | 3.11—3.12 |
3 | 年级评议 | 3.13 |
4 | 学院审核 | 3.15 |
5 | 学院公示 | 3.16—3.18 |
6 | 上交学校 | 3.19 |
几点注意提醒:
1.原则上,各班级、年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成员按照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确定人选,如果因特殊情况有更换人选的,需要上交“XX班级、年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成员调整名单”;
2.因情况特殊,本次认定不需要上福建助学app,但是本次异动需要认真对待,学生家庭情况、平时消费要摸底到位,经班级、年级民主评议后再定学生困难等级,要做到认定结果无异议;
3.因疫情防控特殊期间,所有流程请都在线上完成,但应做好会议记录和部分流程截图工作,留底备查;
4.具体需要年级上交材料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资料汇总表》、《福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二》、《材料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报告》。其中电子版发送给资助管理部负责人,纸质版材料待开学后补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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