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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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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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学 [2019] 3 号

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班级、团支部:

为了做好2019年“厦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航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对象: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在读四年级本科生,学院推荐2名人选参加校级差额评选。

2.奖励标准:每生奖励4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品学兼优、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参评前一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20%。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活动。

5.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参评当年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科研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前一年内未获得其它大额奖、助学金(单项4000元及以上)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易班”APP,填写并递交《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审核,提出本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疑议后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厦航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差额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审批。

三、评选原则

1.在评选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奖资格。

2.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择优评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年级于4月1日上午11:00前纸质版的《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申请表》、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参评学年学生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汇总表》送至院学工组办公室(院办308)(上交的所有支撑材料须与各类申请表、汇总表中的信息内容一致),电子版发送至fd22866541@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受助资格。

附件:1.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申请表

2.2019年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汇总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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