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学〔2017〕6号
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了加强民族团结,培养更多热爱祖国、拥护民族政策的少数民族人才,调动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香港校友会于2010年起在我校设立“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现就2017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15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1000元。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学习刻苦,态度认真,学习成绩优良,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上一年度不能有两门专业必修课挂科。
5.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写并递交《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审核。学院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进行审核,提出本院建议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疑义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公示。
4.报香港校友会审批。
五、其它事项
各年级学生于4月20日之前将《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交至学工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
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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