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切实保证学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考出真实的水平,考试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使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人才培养、学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在学院大力实行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期末复习动员大会等措施的基础上,经学院讨论研究决定,针对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风考纪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雪玉、詹红兵
副组长:王剑龙、于岩
组 员:邵艳群、王 晨、吕秋丰、卢 杰、郭锦榆、王 怡、黄 艳、梁 滢、王文栋、廖烨檬、林 城
二、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任课教师应安排好各课程的考核命题工作,确保规范命题,提高试卷的水平和质量。
2、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学生复习答疑工作,严格禁止考前泄题。
3、严格试卷批阅,如发现明显雷同卷者,任课教师应报学院教学办,经认定后给予酌情处理,明显作弊者,按违规处理。
4、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提高认识,将学风建设、考风考纪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5、完善学院领导、系主任与行政干部的巡考制度,政工干部须往所负责学生的考场进行巡视,巡考人员须在《福州大学考场情况(评卷情况)报告表》签字确认。
三、进一步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三自教育
1、各年段必须在期末前召开一次学生的段会,进行期末复习动员,开展考试诚信教育和有关考风考纪的规章制度学习,消除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动机,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2、各班级加强学风建设、学生日常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召开考风考纪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学习考场规定,让学生严记考试纪律。
3、全体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进一步端正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主人翁态度,强化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责任感和自我管理意识。
4、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在考试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开展以学生党员为组长的学习小组互帮互助活动。对于考试违纪的学生党员,还将按照党章规定给予党内相应的纪律处分。
5、学生党员、干部要主动协助监考老师做好考场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更加严格地规范执行考试管理制度
1、学院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监考教师考前培训,进一步明确监考教师的要求、责任;提高教师对监考的重视程度,严格遵守《福州大学监考人员职责》;严格执行随机、合理、均匀排位;掌握一些监考的基本技能,尤其是出现考场情况异常时的临场处理能力。
2、进一步加强学院监考的力度,加强监考人员的配备;教学办公室合理安排老师的监考时间。
3、担任监考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严肃考场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在考试期间不得做与监考无关事项,不得擅离职守。
4、监考教师应对照《福州大学考场监考教师工作规范》逐一完成监考职责,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对工作完成情况对《福州大学考场情况(评卷情况)报告表》进行填写并签字证明。考试完成后将报告表随试卷装订。
5、必须根据考场情况在黑板上注明座位安排、考试时间等;必须逐一核对考生的证件与本人是否相符,并要求学生逐个在课程考试的学生名单上签字确认;考前十分钟重申考场纪律,强调学生应将手机关机后放入包内,将与考试相关材料放到指定位置。考试完成后将学生签名单随试卷装订。
6、在考试期间对考场纪律负责,一旦发现考试违纪或作弊情况及时处理并将违纪或作弊行为详细填写在《福州大学考场情况(评卷情况)报告表》(一式两份)中,必须由两名监考教师和违纪作弊考生签字确认,作为处理依据。
7、若发现考试违纪或作弊情况,应于当日将一份《福州大学考场情况(评卷情况)报告表》及相关违纪作弊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学办,另一份随试卷装订;若无考试违纪或作弊情况,两份报告均随试卷装订。
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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