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福大学〔2023〕17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年级认定工作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结合《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量化评估认定指导线进行审核认定,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共认定9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特别困难22人,困难28人,一般困难41人。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如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到10月29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工组或各年级辅导员反映,电话0591-2286654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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