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导师制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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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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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本原则

    实验班导师制采取班级导师、学术导师双导师形式, 由学院高职称、有留学经历及名校背景,学术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或教学经验丰富的中青年优秀教师担任。实验班成立后,学院配置一位优秀教师为实验班班级导师,全程负责学生的学习管理和协调工作;大一下学期,学院为实验班每位学生配置学术导师,导师对学生的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训练、科技创新活动、考研等提供指导与咨询,达到对学生的全程培养。

  2. 导师基本职责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以自身优秀的人格品质、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出色的科研实力影响学生,注重学生科学、人文精神的培养和个性健康的综合发展。
        2.帮助学生了解本学科概况和学科发展前沿动态,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使学生构建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及自身特点的发展目标。
        3.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能将教改、教研成果与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教学研究;
        4.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安排学习计划,关注学生的学习进程,针对学生专业发展方向的选择、学习潜质的挖掘、职业生涯的设计等方面分别进行指导。
        5.做好教与学的沟通与联系,负责在学生中宣传和解释学校教学领域的重大改革措施,定期开展教师与学生谈话活动,收集学生对教学过程的问题和看法,定时向学院反馈,每学期每位导师均应填写学生指导情况表并上交学院教学办存档。
        6.指导创新班学生进行本科生科研素养与创新训练系列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7.科学引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创新竞赛,原则上要求每位创新班的学生均要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承担一项校级以上SRTP项目,并有相关科研成果;
        8.结合科研实践,指导学生进行申报专利,指导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及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

  3. 导师保障奖励机制

    为保障实验班的教学与科研质量,充分调动教师投身实验班教学科研工作,我院实验班建立保障奖励机制,鼓励和表彰在各项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1.实验班要求单独授课的课程,工作量标准为同类普通班工作量标准的1.1倍。
        2.优先使用计算机、实验室资源,各种评优、评聘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学术导师指导实验班学生的工作量为普通班工作量标准的1.5倍。

    4.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创新班学生申请各类SRTP、省创及国创项目。
    5.给予指导创新班学生获得的高水平成果的导师奖励,奖励的范围如下(奖励额度根据当年获奖学生总人数和获奖项目等机动调整):

    (1)学生申请并专利授权(学生署名应为前二名);

    (2)学生高水平论文发表(国际期刊3区以上,学生应为第一署名作者,作者单位署名福州大学),根据论文水平,经学院认定,给予导师奖励;

    (3)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SRTP项目获得优秀;指导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绩优秀;指导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绩优秀;

    (4)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活动。

  4. 导师选聘办法

    实验班导师施行聘任制。由学院高职称、有留学经历及名校背景,学术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或教学经验丰富的中青年优秀教师担任导师。

    开班后,由学院为实验班每位学生协调确定导师,导师可对学生的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训练、考研等提供指导与咨询,达到对学生的全程培养。

    每学期初对实验班导师与学生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统计,若达不到学院要求的导师,取消下一期聘任资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