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创新实验班)学生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6-04-05
浏览量:

一、工作目标

秉承“个性化、小规模、精英化、强能力、重创新”的原则,体现精英教育理念,公开选拔热爱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成绩优异、具有学术理想及创新潜质的学生进入“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以培养学科基础扎实、科研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全面、富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急需的研究型创新人才为目标。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遴选工作小组,负责选拔工作的开展。

三、选拨名额

选拔人数:不多于30人选拔对象:材料学院一年级学生

四、工作安排

(一)选拔时间与方式

    1.选拔时间:大一下学期开学,第一届从2012级开始

    2.选拔方式:通过对“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简称(实验班)”的宣讲与咨询,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经过面试及公示,最终确定实验班入选学生。

(二)选拔具体流程

1.宣讲与咨询。

2.自愿报名。有参加“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意向的学生,请填写报名表。

    3.初选。按报名学生第一学期的绩点进行排名,并按1:2的比例初选入围面试的学生。

    4.面试。参加面试的学生需要预先准备3~5分钟的自我介绍及相应的PPT,主要介绍自己的特点和今后的发展计划及目标;学生在自我介绍后接受考官3~5分钟的提问,考察的范围包括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了解和相关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等。

五、入选标准

按“第一学期绩点(折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决定入选学生名单。

六、退出机制

实验班实行滚动管理,按照《福州大学“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13〕10号)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由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