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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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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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福大研〔2002〕10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3—2014学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本次评选的优秀学位论文,主要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获得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标准及基本要求
(一)参评资格
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用中文撰写,答辩成绩为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送审及论文答辩结果为优良以上(其中为优秀的至少应占2/3以上);
2.在学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的影响因子,博士生累计达到12以上(包含12),硕士生累计达到5以上(包含5)。
3.在学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在“一类”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博士生累计达到5篇以上;硕士生累计达到2篇以上。
(二)评选基本要求
1.论文选题具有本学科的前沿性,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须在本研究领域“二类”刊物上发表(或已录用)5篇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应有3篇为“一类”;或者具有省部级以上的鉴定和获奖成果(排名前三位)、发明专利(第一作者)且至少在“一类”刊物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须在“二类”刊物上发表(或已录用)2篇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者在“一类”刊物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3.所有发表的论文都应以参评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参评人第二作者);论文和成果均应署名福州大学,有多个署名单位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福州大学。发表论文刊物类别界定按《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福大研〔2012〕70号)文执行。
三、评选名额和办法
材料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篇数1篇。
(二)硕士学位论文推荐篇数8篇。
评选根据本年度授予学位研究生人数以及学位论文的质量和研究成果,采用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
四、评选的方法与程序
(一)凡符合参评资格和评选基本要求者,可于2014年10月17日前以本人在校期间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在线填写《福州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优秀论文申请表》。
填写指南: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奖助评选→研究生优秀论文,依次填写:【发表论文情况】、【学术著作情况】、【获奖成果情况】、【专利情况】、【学位论文信息】等项目。每个项目须按相应提示信息填写;若某些项目本人无成果可跳过不填。
(二)导师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和提交导师意见。导师要对研究生填写的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信息认真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并对研究生参评情况给出综合意见,须明确是否同意申报。
(三)学院组织专家,根据《福州大学关于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规定的评选方法与程序进行初评。学院评审结果和推荐顺序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
五、评选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评选材料
1.参评的论文全文原件2份。
2.推荐表成果栏中提及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章、专利、成果等材料2份(复印件,原件由学院核验后退回)。
(二)报送要求及时间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贴上学院、专业、学号和姓名。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0月20日下午4点前报送材料学院教学办312办公室。

 
 

                          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