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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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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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等两个文件的通知》中有关精神(开题报告满12个月后方能提出学位(毕业)论文送审申请),为了更好地规范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工作,现要求2008-2011级所有未开题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开题的相关工作,逾期不能进行开题。现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题要求印发大家,请各开题小组及时组织做好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开题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于开题前3天,在校研究生院主页下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59.77.132.213/login.aspx)提交开题申请,未提交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者,不能参加开题或开题无效。
2、开题以三个研究方向进行分组,分组情况见附件,每组出席开题的教师不得少于3人。每生开题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每人10分钟汇报,10分钟提问)。重点考察学生对其研究课题进行的国内外文献分析工作、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案、特色与创新性、以及课题完成的可行性。开题时,学生必须于开题会议上提交开题报告的纸质材料。
3、开题工作必须于12月25日完成。每个小组的具体开题时间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确定,各组负责人将本组具体的开题时间、地点(各组自行联系)于12月15日前上报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届时学院对开题过程进行检查。硕士生指导教师不得缺席开题。
4、开题报告的提交。开题完成后,小组负责人在开题报告(注意:格式为新版本)意见栏详细填写开题意见,出席开题的教师全体签名务必于12月25日将开题报告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到院教学办312室,逾期不受理。
5、经开题签署的开题报告是课题进展检查考核、各类相关评审的依据,请各指导教师认真指导,严格审核,一旦上交不能进行修改。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2013年12月2日

附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题分组名单

 
研究方向 导师 学号 专业 姓名 开题小组负责人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于岩 101821001 材料工程 高庆强 于岩
金属材料工程 李强 111821008 材料工程 张科 李强
王欣 111821001 材料工程 陈仲平
陈文哲 111821005 材料工程 李加福
聚合物材料工程 郑玉婴 111821002 材料工程 高立华 郑玉婴
111821003 材料工程 何超金
111821004 材料工程 蒋石生
111821006 材料工程 林美
111821007 材料工程 吴东波
111821009 材料工程 张浙冰
 
 
        本次需要开题的学生共10人。其中,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组开题学生共1人;金属材料工程组开题学生共3人;聚合物材料工程组开题学生共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