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一流学科建设需要,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入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制定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一条 复试专业、生源类型与比例
1、报考专业: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资源利用科学与工程
2、生源类型
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的考生。
3、复试比例
福州大学理工学部根据《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与导师配套经费暂行办法》的精神,以及学校给理工学部下达的2021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确定理工学部下达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指标为9个。复试比例不超过1:2。
第二条 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现状,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提供健康码及近14天的行程码,如复试当天体温异常,将单独采用线上复试(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见附件1)
第三条 复试时间与安排
1、报到时间:2021年 5 月17日9:00-16:30
复试考生到福州大学材料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报到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嘉锡楼 313。所有考生都需提交材料:
(1)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缴费成功截图,缴费流程见附件3。
(3)硕博连读生需额外提交材料:政审表,见附件4。
(4)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
缴纳复试费:根据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267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交复试费130元。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博士复试费网上自助缴费流程》。
2、复试时间:2021年 5 月18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嘉锡楼 313
第四条 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PPT汇报环节)和综合能力测试(考官提问环节),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1)英语能力测试:请考生准备3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分值20)。
(2)专业知识测试(PPT汇报):请考生准备12分钟的PPT介绍,汇报内容为:本人硕士学位论文课题或目前在研课题的总结报告、所发表论文、专利或其他获奖情况等(分值40)。
(3)综合能力测试:考官提问,考生回答,时长约15分钟(分值40)。
2、成绩计算:
(1)复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20分,专业知识测试40分,综合能力测试40分。
(2)复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复试各部分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每一部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得出。
第五条 录取相关说明
对于复试成绩通过的考生,综合考虑所报考导师招生数量以及考生成绩,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导招生指标分配办法(2021年修订)》确定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和候补名单。导师招生名额内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根据英语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通过但在导师招生名额外的考生,按照上述相同排序原则列入候补名单并上报学校。
1、导师名额分配
分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时,遵照《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福大研〔2018〕18号)文件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导招生指标分配办法(2021年修订)》执行。
2、更换导师更换专业
申请更改导师的考生需在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期间提交《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更改报考导师申请表》,见附件6,逾期不再接收申请。转入导师与转出导师当年度必须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面招生。同时,转入导师应有足够的招生指标,以免因转入考生的因素,影响该导师原报考考生的录取。申请流程为:考生填写申请,两位导师均同意考生更改,并在考生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后,提交至教学办,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并盖学院章后,报研招办审批。
3、不予录取的情况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成绩<60 分);
(3)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未按时提交人事档案;
(5)提供虚假信息。
第六条 复试纪律
1、考生应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考生须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和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4、如考生未在规定复试时间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第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报到时携带《政审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政审。
第八条 体检
体检时间:复试当日至复试结束3日内
体检地点: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非特殊原因皆需到新区校医院体检。
注意事项:
(1)体检日可正常进食,即体检当天不必空腹。
(2)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自带一张一寸相片和体检费105元(带本人身份证),并在体检单上标明本人所报考的学院名称。
第九条 调档函
我院 2021 年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院,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 6月9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院,并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十条 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591-22866532,联系人:梁老师。监督电话:0591-22866538,联系人:郭老师,邮箱:gjy@fzu.edu.cn,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310。
第十一条 其他
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和《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
1、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4、博士政审表
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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