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院复试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1年5月19日至5月21日。体检需在复试结束后3日内完成,若后期政审、体检等出现不合格,不予录取,未通过教育部录检,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原则上须于2021年 6月9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院,或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申诉渠道:监督电话:0591-22866538,联系人:郭老师,邮箱:gjy@fzu.edu.cn,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310
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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