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材料学院“金旸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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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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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学〔2017〕4号

关于做好2017年材料学院“金旸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了做好2017年材料学院“金旸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 承诺毕业后就职于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三、大四、研二的在读学生。

2.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10000(人民币壹万元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品学兼优、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及合作精神。

三、优先条件

1.硕士生为高分子材料相关专业,本科生为材料相关专业;

2.福建或家庭困难的同学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3.男性优先。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金旸助学金申请表》。

2.学院审查。学院结合学生报名表及简历,审查学生成绩、经历、表现等方面是否属实。

3.金旸集团HR进校面试后评选出最终人选。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于4月20日前将纸质版的《金旸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送至材料学院学工组办公室(嘉锡楼308)或相关年级辅导员处。

咨询电话:0592-6883758


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金旸助学金申请表2017.xls